4月12日下午,华东政法大学胡玉鸿教授在开元校区文科一号楼S301模拟法庭作题为《法治国家及其制度构造》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郭国坚主持。
胡玉鸿教授从法治的一般概念、法治的基本标准、法治的基本要求等三个方面,详细阐述了法治的基本内涵,并结合法治基本理论和生动案例,分析了法治国家建设的基本标准和制度构造。报告会后,胡玉鸿教授与在场师生围绕法学基本理论、国家课题申报、学术论文写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胡玉鸿,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主编、人权研究院院长、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法律顾问等学术职务。出版及主编教材、专著3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15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等省部级以上项目10余项,成果两次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多次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文/林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