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科技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录取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复试、录取组织机构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成立推荐2026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专家审核与复试工作小组如下:
组长:林国强
成员:翟国安、郭国坚、刘先辉、李雅洁
秘书:张伟
第二条 复试资格的确定
1.符合《河南科技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中接收推荐免试生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学院专家审核与复试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根据综合测评分数对申请学生排序,对综合成绩相同的学生,根据平均学分绩点排序,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根据平均成绩排序。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
第三条 复试审核及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 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外语听说能力。采取口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听、说能力,考生用外语回答主考老师提出的问题。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第四条 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审核考生书面材料和面试相结合方式。审核考生书面材料包括本细则第八条规定的相关材料。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测试及外语口语测试等,面试采取考生现场随机抽取试题作答和审核与复试工作小组提问相结合的方式。
第五条 复试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由专业素质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两部分构成,各占50分,总成绩满分100分,由专家审核和复试小组成员分别打分,取平均分数。
复试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平均得分+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平均得分。
第六条 复试通过的条件
复试录取的条件包括:
1.通过资格审查。
2.未违反考场规则。
3.复试成绩合格。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合格。
学院根据推免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推免生复试成绩等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接收名单。
第七条 推免工作及复试程序
1.学生申请
9月22日-25日,符合条件且申请推免的学生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②《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
③《个人陈述表》。
④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⑤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
注:申请人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向相关专业提出申请及办理相关手续。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学习情况,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学院审查
9月26日-28日,学院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学院专家审核与复试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复试的学生名单。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申请材料审核合格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学校所发复试通知。
3.学院组织复试。时间:10月9日下午3点,地点:开元校区文科一号楼1018.
4.学校复审。学院将通过复试的拟接受学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将拟接收名单汇总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5.体检。体检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6.待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上报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八条 其他说明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379-65626227。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25年9月24日